危房处理建议:
观察使用: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,尚能短期使用,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处理使用: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,可解除危险的房屋;
停止使用: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,暂时不便拆除,有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整体拆除: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,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。
鉴定费:
房屋所有人的使用人都可以提出鉴定申请,并预交鉴定费。鉴定为危房的,鉴定费由所有人承担,鉴定为非危房的,鉴定费由申请人承担。
危房治理建议:
房屋所有人对经鉴定的危房,须按照鉴定机构的处理建议,及时加固或修缮治理;如所有人拒不按照处理建议修缮治理,或使用人有阻碍行为的,房屋部门有权指定有关单位代修,或采取其它强制措施。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
危房鉴定程序:
受理委托→调查勘测→分析验算→评级定论→处理建议→出具报告
申请进行危房鉴定需要提交的资料:
1、申请表1份(向安鉴所领取)。
2、产权人提供产权证复印件,使用人提供租赁证复印件,集体土地上的所有人提供土地使用证复印件,相关利害人如系个人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,相关利害人如系单位在申请表上盖章。(以上资料缺失,个人请提交房屋所在地居委会、村委会证明,单位请提交主管部门证明。)
3、鉴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技术资料(涉及司法鉴定由司法单位提交委托鉴定书)。
鉴定人员规定:
危房鉴定,必须有两名以上鉴定技术人员参加 。
对于特殊复杂的鉴定项目,鉴定机构有权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或邀请有关部门派员参与。嘉峪关危房改造安全检测报告办理报价
房屋安全标准为:
a级:完好房,也就是非危险的住房;
b级:基本完好房,可能存在危险点的住房;
c级:一般损坏房,局部已经出现危险的住房;
d级:严重损坏房,整幢住宅处于危险状态。
a级和b级并不属于危房,c级和d级属于需要进行危房鉴定和加固的危房。
1、危房需由鉴定单位提出全面分析、 综合判断的依据,报请市一级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审定。
2、对危房,应按危险程度、影响范围, 根据具体条件,分别轻、重、缓、急,安排修建计划。
3、对危险点,应结合正常维修,及时排除险情。
4、对危房和危险点,在查清、确认后, 均应采取有效措施,确保住用安全。
危房鉴定标准
1、为确保住用安全,对危险房屋的鉴定有所依据, 特制定本标准。
2、本标准适用于房地产管理部门经营管理的房屋。 对单位自有和私有房屋的鉴定,可参考本标准。本标准不适用于工业建筑、公共建筑、高层建筑及文物保护建筑。
3、本标准提及的构件,是指承重构件;提及的结构, 是指由承重构件组成的体系。
4、对难以鉴定的重要房屋或复杂结构, 应进行必要的测试和验算。
5、构成危险房屋的因素各地有较大差异时, 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执行本标准时,可以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。
危险构件
危险构件是指构件已经达到其承载能力的极限状态,并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。
构件单位
1、基础
(a)独立柱基以一根柱的单个基础为单位;
(b)条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单面长度为单位;
(c)满堂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面积为单位。
2、墙以一层高、一个自然间的一面为单位;
3、柱以一层高、一根为单位;
4、梁、搁栅、檩条等以一个跨度、一根为单位。
5、预制板以块、捣制板以一个自然间的面积为单位;
6、屋架以一榀为单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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